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3.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具有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综合养护)三级及其以上;3.4、具有上海市路政局颁发的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度考核证书(需在考核合格有效期内);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吕巷镇红光路及平漾路道路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20171215-180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7-40234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吕巷镇红光路及漾平路部分路段进行养护,其中红光路养护全长2430.22m:(K0+012.95)至(K2+443.17);漾平路养护全长720.97m:(K0+004.87)至(K0+725.84)。具体养护工作量及工作范围见招标文件中的“养护工作量清单”。
5、交付地址:金山区吕巷镇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6352300.00元(国库资金:6352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2-15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2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12月16 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4.安全生产许可证;5.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综合养护)三级及其以上证书;6.上海市路政局颁发的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度考核证书(需在考核合格有效期内);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可以网上下载,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料需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2-15 16:00:00至2017-12-2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22日,截止至2017年12月22日下午16:00,逾期报名将不再受理。投标供应商须在网上提交报名资料后至现场复核,现场复核资料须与网上报名资料一致,否则不予审核。现场复核时间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1050号办公楼4楼。审核通过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1-10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楼60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持网上投标回执及无疑问回复函(加盖公章)、疑问回复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参加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采用现金方式收取,费用为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2、投标人的所有澄清问题请于2017年12月25日上午10:00前汇总传真至57311566。澄清仅此一次,逾期不再组织。答疑会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下午14:00时 (如有需要,过时不候)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1050号办公楼4楼。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吕公路6888号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楼605室
邮编:201517邮编:200540
联系人:富予雯联系人:封琴琴
电话:57371216电话:18116211323
传真:57371557传真:57921930